1.
《玛丽和马克思》,一部粘土动画,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神笔马良和阿凡达提。
当然这部澳大利亚电影的制作更为精良,画面尤其精致,据说是导演用相机一帧一帧的拍。
总共拍了有几十万张照片,或者更多。耗时5年。
一个不自信的澳洲小女孩,一个低智的纽约大叔,他们成为了笔友,二十多年。
故事很简单,或者说很荒诞。这是因为我们身处这复杂的社会,早已变得世故。
然而若是我们能回归纯真,这故事又很真实,很具体,甚至会让人掉眼泪。
也许只有心无杂念,才能认真去爱。
后来我又发现,很多人的世故只是表现给别人看的,当一个人呆在屋里的时候,那个低龄的自己又会被释放出来。
比如骡子,他现在喜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盯着两只蚂蚁能看半个小时。又比如杰哥,他说他也要去买一对去。

2.
我喜欢电影里澳洲和美国的邮政。他们不需要专门跑去邮局寄包裹。
想寄什么东西,只要包裹好了,贴上邮票,往邮筒里一塞就可以了。甚至飘扬过海都可以。
而且每家门口都有一个大邮筒,这让寄信的时间成本变得很低廉。
这事发生在贵国会怎样呢。首先,众所周知的原因,跨国信件是很难寄的。
好吧,假设玛丽在内蒙山区,马克思在深圳福田。玛丽想寄一块巧克力给马克思。
她得在上班时间跑去镇上的邮局,在邮局大妈检查过寄的东西不会爆炸后,用邮局专卖的箱子装好,写好地址,交给大妈称重算钱。
一个月过去了。马克思在防盗门的缝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。于是他在接下来的某天上班时间,坐了很多站公交车,带着身份证去邮局把巧克力取了回来。
所以,在贵国,想浪漫是很难的。

3.
我最早交笔友是在初中的时候。那时我集邮,所以会买集邮报。报上有笔友会的广告。在寄出去两块钱后,我收到了两页A4纸的地址。
把这两页地址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遍,找了一个年龄相仿远在天边的姑娘,写了封信过去。
后来的某天,我收到了回信。信是寄到我家的,我爸是我家的户主,我妈是副户主。于是我成了第三个看那封信的人。
老爸语重心长的跟我说:虽然,尽管,但是,还是,最好,现在,学习为重。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他一定很焦虑。呵呵。
由于审核机制太过于严密,后来也失去了继续写信的动力。
倒是我哥有收获。当时他住我家,受我影响也入了会。他的审查机制相对没那么严格。于是就跟一姑娘联系上了。
我哥跟我妈一个姓,皇甫。那姑娘来信说:我们班的同学都觉你的名字像日本人。
那姑娘画的一手好画,每个信封的背面,都是一幅日本漫画风格的女孩肖像。
我还记得那姑娘的名字:司徒一叶。这个叶,她从来都是用繁体写。
我也纳闷,我哥的笔友,我咋记得这么清楚。

4.
高中时代偶尔写信,那时唯一的外地朋友是在青海当兵的小华。他喜欢把他在部队坦克营操场宿舍厕所澡堂里自拍的照片寄给我。
大一大二,费了我前半生最多的信纸。那时网络刚兴起没几年,很多不太敏感的无知少女还不怎么喜欢泡网吧。
选漂亮信纸,漂亮信封,廉价且美观的邮票,这样我那很难辨认的字也显得温情脉脉。
那时候最具号召力的人,就是拿着咱班信箱钥匙的同学。一挥手,几个人就跟着去了。每个人都盼望着,打开信箱的一瞬间,能看到自己的名字。
背着书包去上自习,到了教室先睡一觉,然后翻出寄过来的信,再仔细研读好几遍,接着开始下笔。写完也该熄灯了,走到校门口的邮箱那里,把信封塞进去。然后买张煎饼果子,一边往宿舍走,一边感叹生活多他妈美好。
给我写信最多的那个姑娘,她也是复姓。

5.
时至今日,寄信这玩意已经成了古董。现在的90后,下午才在QQ上认识,晚上就去了7天了。
在信息爆炸的时代,寄信好像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的节奏。
然而我却觉得,就像现在又有很多人喜欢听黑胶一样,寄信会变成一件很神秘很优雅的事情。
所以我忍不住想再次体验这种优雅。所以我想写信了。所以我巴不得明天一早起来就收到一封远方的来信。
他她它最好跟我不是特别熟,他她它最好以后跟我也不会经常见面,他她它的来信最好能大于100字。
他她它给我写的每一封信,地址都写着寄往:广*州*市*黄*埔*区*******24**2205* 邮编:510700
我很希望我能回信。

6.
说实话,我也很忐忑。